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、山西省委高校工委要求,为进一步关心、了解、爱护青年教师,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,促进青年教师全面发展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青年教师是学校事业持续发展的未来和希望。全校领导干部要在广泛联系青年教师的基础上,重点与1-3名青年教师建立经常性联系。通过家访、谈心、听课等多种形式了解青年教师的思想动态和要求,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谈心活动,听取他们对学校或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在教学、科研和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学校也将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的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之一。
一、联系对象范围
1.联系对象为学院青年教师。
2.学院党委根据人员情况变化,及时调整联系名单。
二、联系内容
1.领导干部应重视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状况,加强与青年教师的交流谈话并对青年教师的职业生涯进行指导。
2.领导干部应关心青年教师生活和身心健康,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。
三、联系措施
1.建立联系名单。
2.建立定期联系制度,领导干部与青年教师每学期联系、谈心谈话至少2次。
四、具体要求
1.负责所在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,努力引领年级创建和谐上进团队。
2.按照学校教育、教学工作计划,指导青年教师制订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。
3.指导本院青年教师开展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。
4.协助青年教师开展老师学生联系工作。
5.经常收集青年教师、学生建议和意见,及时向校委会反映,以便更好促进学校各项工作。
6.负责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教师文体活动,丰富教职工的课余生活。
7.负责指导青年教师及学生大型活动正常、安全、有序开展。
8.如遇启动学校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,青年教师即为本院的应急小组长,负责领导本院开展应急工作。以及有关事宜的处理、汇报、总结。